参与对象:
(一)换房人: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计划出售本市二手商品住房(旧房)并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人员。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协会员且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介协会会员、机构信用AAA级以上(含AAA级)且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
(四)商业银行:提供按揭贷款服务且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商业银行。
(五)交易资金监督机构:由厦门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免费提供佣金监管、旧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及旧房转移登记手续代办服务。
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流程:
(一)登记置换需求线上登记:换房人通过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