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新华社官宣、三部门联合,楼市两大利好政策出台:
①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
最新消息,新华社发布了一条重要的楼市利好:三部门明确,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政策解读:
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②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公告执行至年底。
具体来看,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解读:
个人在买卖住房过程中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换房期限在1年以内的话,把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还,这样对降低购买者的负担、满足购房者的住房改善的需求,有重要的作用。
02
其实在新华社发文之前,已经有部分城市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这一轮周期里,首个执行“认房不认贷”的城市是内蒙古赤峰。
根据“赤峰公积金”官方消息,从8月1日起,该市正式执行“认房不认贷”公积金贷款政策!
所谓“认房”或“认贷”是银行在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时评判首套房、二套房的标准,其中“认房又认贷”最为严格。
“认房”指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会参考拟购房人在拟购房地家庭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确定贷款比例;“认贷”是指银行会根据拟购房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确定贷款比例。
各地根据自身房地产市场实际运行的不同,购房信贷政策的严格程度不同,各地对首、二套房认定标准的不同,可以分为“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严格程度依次递减。
不同信贷政策对于首套房及二套房的界定
显然,“认房又认贷”政策提升了换房群体的首付门槛,以北京为例,一套万的改善标的(非普),在“认房不认贷”的情形下,首付比例40%,而在“认房又认贷”的情形下,首付比例翻倍为80%,首付额度多出万。
再加上这两年市场不好,“认房又认贷”带来的负面影响其实是越来越大的。
所以在这个时候,调整为“认房不认贷”,也是合理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可以促进一二手房交易的联动。
一方面,使刚需和改善群体循环起来,改善性群体将原有住房挂牌出售,增加刚需房源供给,满足刚需入市需求,实现刚需和改善群体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改善群体卖掉二手房后购买新房,促进二手房新房的良性循环。
从已取消认房认贷城市来看,的确是有效果的。年3月1日郑州新政公布后,3月当月郑州二手房成交环比增长%,其中改善性住房成交增长的贡献最大。
绝大多数二线城市,几乎所有的三四五线城市,这种首套置换的早就松动了。仍将限制首套置换的,主要是一线城市和部分强二线城市。
至于北上广深等大城市是否执行,三部门只是说纳入政策工具箱,各地自住选用。
这几个大城市是否执行就显得非常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