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一位网友介绍,柯桥区农村在几年前曾经开展过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整市试点工作“以宅换房”的项目,即将农村老破房子置换成安置房,该位网友咨询相关部门,该政策是否还在继续开展,如果有的话,应该联系哪个部门。
柯桥区农业农村局回复:
经调查,为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鼓励农民进城镇居住,我区(原绍兴县)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鼓励农民进城镇居住的若干意见(试行)》(县委[]47号)文件,试行开展了“以房换房”政策,即以现有农村宅基地(房屋)或应新批宅基地,置换本镇(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寓房。后因申请农户少,镇(街)农民公寓房无法配套等多种因素,目前已暂停实施。
年,绍兴市被列入全国新一轮宅基地改革整市试点地区,绍兴市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农村宅基地整合、退出和利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绍市宅改办〔〕5号)文件,原则性提出探索合法取得的宅基地自愿退出或因整合需要同意退出的,可以通过“以宅换钱”、“以宅换房”、“以宅换宅”、“以宅换权”获得补偿,目前我区未出台相关标准和实施细则,尚在研究中。